http://www.appledaily.com.tw/mobile/article/issueid/20130531/artid/35053985/appname/twapple/secid/5
又有冤魂死於酒駕輪下,
這種枉死的冤魂,哪日也會發生在我們摯愛的人身上,或者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如何解決?
很多大富豪,捐錢給大醫院,希望買全世界最先進的儀器,救治重病的人,可是,因為酒駕產生的重傷,往往無法救治,就死亡了。
大概10多年前,我看過新聞報導,有發明家,發明汽車酒駕(打瞌睡)偵測系統,也就是利用駕駛者對方向盤晃動偏移和急速煞車頻率或頭部晃動頻率(眨眼頻率),可以知道駕駛者可能有酒駕(或打瞌睡)情形,一旦汽車感應到駕駛者可能有酒駕(或打瞌睡),汽車就會發出高頻噪音,讓駕駛者清醒。
1、現在的預警煞車系統,效果有限,如果車子是撞擊彈跳,車子根本也無法煞車,仍然會呈現拋物線,依然會撞(壓)死人。
2、提高酒駕罰責,效果有限,因為,喝酒之後,意識模糊,一定會認為自己沒有喝醉,即使自己知道自己“可能”喝醉,也會不理性的認為自己<絕對不會出事>。也因此造成無辜人死亡的悲慘意外。會喝酒駕車的人,往往失去理性(理智不足),如果是有足夠理性的人,也就不會酒駕了。
3、建議臺灣有資金的善心人士,結合發明家和汽車設計師,投入資金,研發車內可以偵測駕駛者酒駕就會自動斷油路,讓汽車無法發動的設計發明(或者時速每小時不可高於10公里)。如此,就可以救全世界的人免於酒駕意外死亡的悲劇發生。這種發明,比捐款幾億臺幣給醫院,來得更有意義。
4、有人建議如果酒駕,就把乘客也連坐一起處罰,處罰乘客沒有善盡勸導之責任,這種建議也效果不佳,因為,喝酒的人如果一個人自己喝到醉,也沒有朋友(乘客)可以規勸他,一個人喝醉,仍然會酒後駕車,撞死無辜的第三人。
5、警察嚴格取締酒駕,這種方式也是治標不治本,新聞報導,警察取締酒駕數量,一年比一年多。可是,還是無法消除酒駕,之前新聞報導,好像酒駕幾次,檢察官就會羈押。但是,這些都是治標之法,不是治本之道。
就我個人分析,可能唯一解決之道,就是從“汽車本身”著手,讓喝酒的人無法發動車輛,無法發動車輛,自然無法開車,一旦無法發動車輛,自然無法酒後駕車,無法酒後駕車,就不會有無辜第三人死於酒後駕車。
當然,往功利方向來想,發明此一偵測酒後駕車系統,也是一大利多,此一專利,必定能夠獲得龐大利潤,當然,如果專利無償分享(例如像大易輸入法),所獲得的福報,絕對比起捐贈醫院幾億臺幣的福報還要大得多。
而且,醫院醫師救治病人於時候,所花費之時間、金錢、精力,數都數不盡,而且,也未必能把被酒後駕車撞成重傷的人救活。如果能夠發明車廂內偵測喝酒系統,讓車子無法發動,或讓車子只能開時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0公里(或5公里)。如此發明,不但拯救人命,也可以避免車禍後,花費許多的醫療花費。
希望臺灣有發明才能的人,或是有相關技術的人,或有財力的善心人士,能夠參考我的建議,網友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歡迎提供參考,希望未來世界,不要再有酒後駕車,導致第三人無辜死亡。
謝謝各位網友指導。
感恩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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