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徐欽盛台北報導】「高鐵列車上滿座有989名乘客,卻只有4位執勤的同仁,如再加上台灣颱風、地震頻繁,靠這樣的人力是不夠的。」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25日在高鐵股東大會上解釋,為了保障乘客安全,必須讓非值勤的同仁也掛職員證上車服務;他強調,這是一項很好的政策而非福利。對此,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則認為,高鐵用員工優惠搭車也是在工作當藉口,很難被消費者所理解。另外,交通部高鐵局第一組組長楊正君也回應,高鐵局會行文台灣高鐵公司,針對這樣的措施是政策還是福利提出具體的說明。歐晉德指出,台灣高鐵最大的困難是如何在地震來前的那一剎那,確保所有旅客的安全,以及維持服務的品質,而現有列車上的執勤人力是不夠的,勢必要增加雇用人員,但此舉會增加人事成本,所以,台灣高鐵才想出讓非值勤的同仁一起來幫助勤務的辦法。他指出,目前高鐵公司有3分之2的人員,因勤務的關係,每天白天、晚上都必須在高鐵路線上南北奔波。歐晉德稱這個為「小幫手」的計畫,律定同仁一定要接受安全方面,與規章的訓練,6個月後才能在非勤務時間搭乘高鐵,並在列車上協助執勤人員服務。他解釋說,這些高鐵的員工上車必須佩掛職員證,並向列車長報到,同時也不准占用旅客的位置,包括商務艙、博愛座、殘障座都不可以,只能坐自由座,若自由座旅客要坐時,高鐵的同仁也一定要讓座。「這項措施是很好的政策,而不是福利,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發現其好處了,像是上次發現旅客帶炸藥的時候,也是高鐵非值勤時間的同仁在列車上處理的。」歐晉德進一步解釋說,高鐵的同仁很誠實,因為當他們接受這樣的好處,會將這部分列入所得來繳稅。對此,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回應說,這樣的說法並不恰當,如果員工上列車真的是在執行勤務就不應該收費,收費是私人的行為;如果真的是給員工福利的話,應在合理的範圍內,不要讓消費者去補貼高鐵員工即可,今天用他們在工作當藉口,很難被消費者所理解,更何況如果是要增加人力,又向員工收錢,那員工照理是應該要抗議的。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則認為,這不是直接消費者保護的問題,也不是業者與客戶之間的法律關係,原則上應該由交通部高鐵局來檢視這到底是政策還是福利。圖說:台灣高鐵董事長歐晉德指出,目前高鐵公司有3分之2的人員,因勤務的關係每天白天、晚上都必須在高鐵路線上南北奔波。(Photo by 徐欽盛/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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