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看:誤把炒房當發展
2013年,總統元旦文告推出的三波「拚經濟」財經政策,包括:1.用土地活化與都市更新紓緩高房價問題;2.以大型自由貿易港區相關開發,積極進行公共投資與創業投資;3.以金融、政府基金等財經措施,促進民間投資。將此與近來一連串都市更新強拆爭議並陳,直指當前「拚經濟」的空洞與不知所云。
「拚經濟」宣示,說穿了是以經濟決定論,對台灣社會進行侵略性的「發展主義」意識形態宣傳,並替持續擴大階級剝削找到合理化的說詞。例如全台公辦都更四大金磚,包括華光社區與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都奠基於開發價值、潛在炒作土地的交換利益,強力威脅到當前文化歷史資產的存亡。
2009年正義國宅都更爆出殺人案件,2012年該命案相關建商無罪定讞。2014年台北市政府更以「正義國宅拆除是注入都更強心針」當作政績宣傳;對於都更案連番推高房價的這條「新建住宅縉紳化」火車,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更以「房價上漲是居住環境改善的一種合理對價關係」,罔顧了更新過程的經濟關係與資源的再分配即為加速階級下濾,並大賞了馬英九總統「都更紓緩房價」說法一巴掌。如不停止左手炒房灌發展迷湯,右手搞奢侈稅打房的空轉作為,再多政治語言也只是虛耗台灣。
陳虹穎/文化評論人
右看:官員們普遍掉漆的居住權認知
最近,「一拆天下無難事」成為經濟低迷、產業地基抽空的情況下,政府官員們集體焦慮的出口,引發當前反抗四起。如要將抗議轉化為具建設性的操作性建議,那麼不可不忽視政策領航者的思維邏輯。
例如華光社區抗議者主張居住人權,行政院長江宜樺秉持著經濟自由主義精神,認為華光社區無產權的違建戶居民不應受到居住權保障。法務部更罔顧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公約之內涵,沿用這等扭曲想法定義「居住權」。內政部長李鴻源於2013年底,公開為防災型都更辯護「賺錢無罪」;於2010年四人幫擘劃「台北好好看」、濫送容積獎勵搞出一堆災的台北市長郝龍斌,以及為其修飾、強化論述的張金鶚副市長,最近則指出:「文林苑中的王家因為可以回到原來的地方,不像大埔案須遷走,所以並非受害者」,為矢口否認國家暴行踐踏人民居住尊嚴,寫下又一篇章。放眼望去,「住宅」、「居住人權」,早已被當前執政官員拿來當作是「房地產」的同義詞。
消費主義當道的時代裡,執政官員們的思維,仍然是奠基於人人在自由市場裡皆平等競爭(而非平等受惠);當前的居住正義政策與經濟發展政策交相打架的情況下,占上風的經濟發展政策,造就了當前以階級過濾、各憑本事的原子化社會。
陸已興/國小教師
圖說:華光社區自3、4月間抗爭以來,僅剩的家戶自2013年8月27日起全面強制拆除,怪手將一間間房屋夷為平地。(圖文/中央社)
延伸閱讀
華光社區的歷史軌跡⋯⋯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04654
華光社區與台北華爾街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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