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銷售從10年前開始持續下滑,流行音樂界一路摸索營運模式,在這段辛苦的過程中,還是有唱片公司順利轉型為全方位的專業娛樂事業,讓流行音樂跨領域到演藝經紀,並且成功上興櫃,為華人音樂文創找到全新的經營領域。
華研國際音樂總經理何燕玲表示,擁有藝人的唱片、演藝經紀全權合約,在制度的設計上符合人性,這是華研在唱片市場衰退,卻還能保有成長動能的關鍵。
尋找人才 有FU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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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研成功打造女子團體S.H.E,三人發展橫跨歌唱、戲劇與主持。 圖/華研唱片 |
華研的主要獲利模式,包括音樂產品的銷售、授權收入,以及藝人的演藝經紀。
在音樂產品的銷售上,包括實體專輯、影音DVD、明星商品、寫真圖文書等文創商品皆是。授權方面有網路、手機等各種數位音樂的授權,KTV和卡拉OK授權,或是將歌曲授與遊戲、戲劇主題曲、公播等等。
而藝人演藝經紀,像是產品代言、肖像授權、戲劇、電影、主持、商業演出、公關活動、演唱會、音樂會等,則是更開闊的演出領域和收入來源。
何燕玲表示,10年前音樂市場還算好的時候,唱片收入是主要的營收來源,但現在唱片的收入占比逐漸改變,由於華研擁有藝人的全經紀合約,因此得以一路健康地成長,並且順利上興櫃。
流行音樂產業的特性,就是產品以人為主,算是無可取代的獨家服務,因此每項作品的呈現都是客製化服務,有別於製造業量產的思維。所以如何找到對的人,做出對的商品,是流行演藝業非常重要的一環。
何燕玲指出,選擇藝人靠的是專業的敏銳度,藝人在還是素人的時候,必須要讓人「有想像空間」和「感覺」,畢竟好的人才很多,但不是每個人都會讓人有感覺,並能想像得出他成功時的樣子。
以歌手來說,聲音有特色,一聽就能夠產生記憶,這點非常重要。而演藝圈是個壓力很大的行業,除了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培育,藝人本身也要投入很多精神、時間和努力,因此人品和態度也就相對重要。
何燕玲說,他們扮的就是伯樂的角色,就算是千里馬,本身也要具備「可辨識度」,這樣伯樂才能夠把他們變成真正的良駒,只要藝人本身有獨到之處,公司便會全力以赴,用比較長的時間去栽培,花更多的時間推廣和宣傳。
在唱片業,華研最早開始布局全經紀的領域,因此得以吸引非歌手的藝人加入,讓藝人只要專注於培養才華和演出,其他的事情就交給公司規劃處理。專業的分工和從音樂跨領域到經紀的速度夠快,讓華研得以一路成長。
何燕玲表示,演藝圈的生態和以往已大不相同,藝人現在是可以做一輩子的行業,只要能夠不斷地創造出好的內容,不斷地累積好的作品,在每個年齡層都可以有不同的表現。像是費玉清、江蕙,再唱個10年也不成問題。
創造力 大陸無法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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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研歌手林宥嘉從選秀節目中脫穎而出。 圖/本報系資料庫 |
對於台灣的流行音樂文創領域,何燕玲表示,台灣不需要因為大陸的發展而憂心,最重要的是要能夠保有自己的創作實力。以大陸的「我是歌手」節目為例,因為市場規模不同,製作單位可以砸下銀彈,租大棚、花大錢找歌手和評審,但是製作團隊有日本和韓國,歌手則是台灣人。
台灣的音樂,不應該只著眼於2,300萬人,而是要把眼光放遠到華人市場,台灣的藝人能夠站在大陸的舞台上,同樣也就是為台灣在發光。
尤其是在流行音樂的領域,就看做出來的歌,能不能一直被傳唱,像蕭煌奇唱的「你是我的眼」,可能不是很多人聽過,但是林宥嘉在星光大道又重新詮釋了這首歌,讓這首歌也變成林宥嘉的眾多代表作之一。
因此,只要作品有內涵,有被一直傳唱的機會,台灣的流行音樂文創就有它的價值存在。
音樂下載 授權收入進袋
流行音樂的傳播方式,在過去30年來歷經多次改變,目前流行音樂的取得方式,「網路下載」已經超越其他載體稱冠。業者認為音樂下載早已勢不可擋,但只要音樂下載能夠建立合法、合理的市場機制,未來「樂觀期待」音樂人可以有合理的音樂下載授權收入。
實體專輯的銷售量,多年來不但未見成長,反而還每況愈下,根據RIT財團法人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調查,民國101年唱片的總銷售金額為10億5,400萬元,較民國100年的總銷售金額13億3,060萬元,減少20.8%,比起民國86年的唱片業高峰,金額只剩下一成左右。
消費者對音樂的需求一直都在,只是隨著載體的不同,以及網路的興起,產生各種免費或付費的取得方式。
華研音樂總經理何燕玲表示,從1980到2010年唱片業經歷多次巨大改變,1980年是黑膠唱片獨大的時代,到了1985年隨身聽問世,讓錄音帶很快就獲得過半的市占率,但這段時間並不長,CD很快就取代錄音帶成為市場主流。
CD唱片在1991年市占率正式超過錄音帶,唱片市場進入CD的黃金時期,在2002年市占率高達95.5%,到了2003年蘋果電腦推出iTune音樂下載,從此CD的銷售量一蹶不振,網路下載漸漸凌駕CD,去年網路下載在美國正式超過50%,成為音樂取得的最大宗管道。
音樂消費方式的改變,讓實體音樂的銷售直線下滑,數位音樂的需求卻蓬勃發展。但數位音樂的取得,很多是透過非法的音樂下載網站,消費者不用花錢就可以聆聽到各種音樂,不但重創音樂文創業,也讓賴以維生的從業人員收入大減。
根據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的調查數據,2012年全球唱片公司的數位音樂收入成長9%,較2011年增長8%,與2010年比較則成長5%。國際上較大的合法數位音樂平台,如iTunes、Spotify、Deezer,目前已經快速擴張到超過100個國家。
如果數位音樂市場可以藉由大型平台的興起,逐步建立起秩序,未來音樂人收不到版稅、拿不到授權金的情況將大為改善。
何燕玲表示,她樂觀地期待數位音樂市場的新秩序,可以讓更多音樂人獲得合理的報酬,並賴以維生。畢竟不是每個藝人都可以靠代言賺進大把鈔票,也不是大家都可以開幾萬人的演唱會。
對於外型不是那麼突出,但具有音樂實力的歌手,未來很可能可以靠網路下載,獲得合理的授權金,這不但可以讓音樂界注入活水,也才能培養出樂於創作的音樂人,讓流行音樂市場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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